现我公司计划征集盐酸年度供应商,年度预估需求量600吨,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,欢迎符合我公司采购需求的盐酸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。
报名后我公司将进行初审,通知初审通过的供应商参与报价。未获通知者,报名材料恕不退还。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请将相关资质材料及联系方式发送至fqsw_zhcg@sina.com。
联系人:何先生,联系方式:0591-85388073。
福建水投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22日
一、其他要求
下列材料必须提供并加盖企业鲜章:
1.供应商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,并提供所供产品生产企业资质(营业执照)、盐酸产品的生产许可证、产品合格证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2.有供货日供水量≥5万吨的自来水厂的供货经验,需提供近3年内盐酸供货日供水量≥5万吨自来水厂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(合同复印件、供货水厂规模的证明材料),不少于1份。
3.产品要求:盐酸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《工业用合成盐酸》GB/T 320-2006中优等品的要求。须提供2024年产品检验报告。
4.售后服务承诺,明晰产品质保期,明晰送货周期,备货仓库地点,售后反应时间,到达现场处理时间;货物配送需按我公司要求分奎岭水厂(每次5-7吨)、宏路水厂(每次5-9吨)、江阴水厂(每次8-10吨)、渔溪水厂(每次2-3吨)、龙田水厂(每次3-5吨)、东皋水厂(每次1-3吨)、元洪水厂(每次3-5吨)、观音埔水厂(5-9吨)、阳下占坝水厂(每次1-2吨)、高山水厂(每次2-3吨)等10个水厂订单进行送货;最低送货量1吨,明确所能提供盐酸最低起运吨数,东皋水厂因道路原因供应商必须具备小型盐酸运输车辆(运输量1-2吨)进行运输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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