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公司拟开展外聘律师事务所选聘工作,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资格的单位参与报价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服务期限:一年。
二、服务要求:
1.就我公司企业经营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决策,提供法律意见书。
2.参与处理涉及我公司尚未形成诉讼的行政、经济、民事纠纷,并根据需要配合我公司发出律师函。
3.协助我公司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、经济项目以及有关联的重要法律文书。
4.代理我公司参与有关的诉讼、调解或仲裁活动,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。
5.参加我公司重要的经济谈判。
6.在合同有效期内为我公司免费进行四次有关法律宣传培训,相关培训内容由我公司与贵方共同制定,地点由我公司提供。
7.参与我公司的合同履约监督提醒,对可能引发争议或违约的异常情况出具风险评估意见。
三、报价要求:本次费用最高控制价为30000元。
四、资格条件:1.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;2.拟派我公司的律师执业资格证。提供以上相关资质材料并加盖公章。
五、选定方式:按符合资格条件且最低报价原则选择律师事务所,若报价相同,根据现场摇号确定中标人。
六、未经我公司同意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,若发现转包,我公司有权终止协议,产生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。
七、报价文件单独用密封的形式并加盖公章寄送至我公司;送达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止。未按此要求的,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。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,材料不予退还。
八、收件地址及联系人
收件地址:福建省福清市创业大道168号105办公室
联系人:何先生 联系电话:15059123012
福建水投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
2025年6月16日